一、劳动合同法小时工工资怎么计算?
小时工工资结算不得超过15天。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资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
非全日制用工有个工作时数的规定,就是俗称的“小时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个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天不能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的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果以小时工资计薪,可以明确这种用工形式是非全日制。但是如果职工每周的累计工时超过24小时,就应该认定为全日制。
除对工作的小时数有规定外,《劳动合同法》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规定了工资的结算周期,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15天。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由各地人民政府制订。
作为非全日制用工允许劳动者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发生劳动关系。简单地说,就是能打几份工。针对《劳动合同法》中小时工可以口头订立协议的规定,建议签订合同,这样有助于明确权利义务。
二、劳动者的工资形式有什么?
(一)计时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以及工资标准检验和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形式。工资形式按照工人的劳动时间支付的工资,工人出卖劳动力所得的工资,是由资本家按照劳动力这一特殊商品的价值支付的,工人按一定时间出卖劳动力,工资就要按一定时间来计量和支付,表现为日工资、周工资、月工资等。计时工资实际上是按照劳动时间支付的劳动力价值的转化形式。
(二)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计量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形式。按照工人所完成的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支付的工资。计件工资是由计时工资转化而来的,是变相的计时工资。
3、在实行计时工资时,工人的日工资额为3元,每日的产量为10件;而在实行计件工资时,计件单价是按照日工资额除以日产量来确定的,即3元÷10=0.3元。工资形式的差别,并不改变工资的本质。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的本质是相同的,它们都是劳动力价值或价格的转化形式。
结算小时工的工资不能超过15天,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计时工资,一种是计件工资,根据劳动者实际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等级,支付劳动报酬的就是计时工资;根据劳动者生产合格产品的数量,预先设计的单价,计算的工资就是计件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