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造假是什么罪

伤残鉴定造假是什么罪

伪证罪。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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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2年6月,仙游龙兴村村民傅某因琐事被村民杨某殴打。咽不下这口气的傅某决定夸大伤情诬告杨某。通过县医院医师陈某,他得知该院金康管理中心医师黄燕雄可以人为制造轻伤。

为此,傅某花了3万元。陈某作为“介绍人”拿了3000元,黄燕雄在拿到2.7万元后用针尖将傅某原来完好的左耳鼓膜刺穿,并带其在医院做耳镜检查。拿到检查报告书后,黄燕雄给了检查医生500元好处费。

随后,黄燕雄又给了县公安局法医张庆章5000元。张庆章收钱后,在明知傅某的伤情是人为刺穿的情况下,作出法医学鉴定: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损伤程度为轻伤。

同年7月,公安机关对傅某被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并于8月对杨某刑事拘留。同年9月,杨某与傅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8万元,杨某被释放。

轻伤和轻微伤,一字之差,对案件当事人而言,却是罪与非罪的界限。而伤情的判断主要依靠法医的鉴定结论,这给法医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据办案人员介绍,黄燕雄用针扎刺穿耳膜的操作极为简单,无需麻醉,且一个月后会自行痊愈,但这一伤情“刚好”构成轻伤程度。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属于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朱国忠说,“犯罪嫌疑人”为了不被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处罚,必须通过赔偿获得“伤者”谅解。

“制造”轻伤,黄燕雄每次收取的费用是2万~3万元。而“伤者”拿着这份轻伤鉴定报告可获得的利益则是2~3倍甚至更高。在仙游司法鉴定腐败窝案中,被诬告陷害的当事人为取得“伤者”谅解,支付数万乃至十多万元的赔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福建司法鉴定腐败案:医生法医勾结伪造轻伤制造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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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存在造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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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21
你有证据能够证明伤残鉴定造假了吗如果他证据不足你千万不要说因为伤残鉴定是国家机关做的弄不好就是诽谤罪,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9-06
怎么个造假?医生开的就是真的伪造才是假的这就是中国法律追问

对方明明9级伤残,医院给她开了,8级,我要多赔26000元,我们又重新鉴定是9级,她是欺骗行为吗?

第4个回答  2016-09-06
伪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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