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什么具体措施化解县域房地产存量

如题所述

 第一,积极消化存量商品房。比如,鼓励团体性购房,引导入驻鄂尔多斯的国有大型企业、重大项目建设单位为本单位职工团购商品住房,购买职工公寓、集体宿舍或者办公用房;回购商品房作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和保障性住房。截至目前,已经购买安置房源7666套;将部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由新建改为回购,购买符合区位、户型、价格等条件的商品房作为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等,进一步拓展保障性住房房源;引导房地产企业让利销售,鼓励企业以租代售、租售并举,多种举措消化存量。2013年,全市通过团购、回购、举办房展会方式消化存量房达4405套。

  第二,为有序推进全市房地产业整合重组,提高市场集中度,制定了工作方案,引导和鼓励房地产业从三个方面进行整合重组:一是房地产企业之间的整合,二是房地产项目之间的整合,三是引入投资企业与当地房地产企业合作,完成在建项目收尾。

  第三,从严控制商品房开发规模。根据自身实际,在促进存量房消化,保证保障性住房及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正常推进的同时,从严控制增量,决定三年内不再新建商品房。

  第四,推动产城联动融合。坚持城镇建设服务产业发展、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建设的理念,加快推进沿黄沿线产业带和城市核心区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将城镇作为园区的生活后勤基地,积极消化存量商品房,努力实现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良性互动。

  第五,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不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提高市场透明度,稳定和引导市场预期。一是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保证监管到位。二是全面加强房地产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重点监督市场销售情况、资金运行情况和债务抵顶情况,及时查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对有不良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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