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本人2013年参加会计中级考试,当年成绩过来两门,会计和财务管理。2014年通过了经济法,2015年5月份证书办理的时候,由于有急事而错过了资料的递交和审核。请问各位朋友,我这种情况,还能否继续申请证书的办理,成绩是否依然有效?此外,我当初的准考证已经丢失。请问各位大神,我应该如何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