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法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健在,要是没有遗嘱那遗产是要均分吗?那是按啥办法平分呢?

遗产继承法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健在,要是没有遗嘱那遗产是要均分吗?那是按啥办法/啥比例分?
配偶、子女、父母能其中一方独自继承吗?

如果遗产继承中,第一顺位的继续人都健在的,被继承人没有遗嘱,一般情况下是均等分配。但是如果继承人协商同意部分继承人占多数,部分继承人占少数的,可以不均等分配。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均等的。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如果有配偶,因为配偶是夫妻之间财产的共同所有人,因此在分配遗产时,需要先把遗产的一半数额分配给配偶,剩余的财产再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各方的协议分配。法律规定的是其余财产平均分配,主要的分配方式是,能够折价的折价分配,不能够折价的,可以直接按照比例分配。如果是房产,那么可以核定一个价格后,要么变卖成钱分配,要么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折价部分财产给予其他继承人。当然法律只是一种引导,不同的财产分配起来是有不同的,而且同一顺位之间可以根据经济情况,来协商确定继承份额,如果子女不愿意继承的,可以不继承。对于生活有困难或者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也应该予以照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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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8
不会均分,第一顺分配后,第二顺序不再继承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以下的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2个回答  2010-09-08
没有遗嘱,法律上是按照继承人的顺序来分配。。。
第3个回答  2010-09-08
第一继承人均分,并找来公证人前来公证
第4个回答  2010-09-15
第一顺序是配偶和子女,第二顺序才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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