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2023年认证时间是2023年5月1日,常年认证,每十二个月认证一次。
本人或亲朋好友通过下载安装河北人社、易人社手机APP,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进行认证(以上两种软件任选一种均可认证),原来使用的晟融身份认证APP已经关闭停用,给大家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对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自助认证的,所在单位或亲属可提供领取人员近期持身份证照片或短视频等佐证材料到社保大厅人工认证窗口办理。对于以上渠道仍不能完成认证的,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办理。
注意事项:
1、一年认证一次的人员,9月20日前仍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10月份暂停发放待遇。一年认证两次的人员,5月20日和10月20日前未按规定完成认证的,分别于6月份和11月份暂停发放待遇。待完成认证后,按照规定发放相关待遇。
2、领取待遇人员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待遇领取资格的,本人或其亲属应及时告之单位和待遇发放社保经办机构。由于未及时办理,失去待遇领取资格导致多领取待遇的应足额退还。
3、对多领、冒领社保待遇的,一经查实,立即停止支付相关社保待遇,并责令一次性全额退还已多领、冒领的待遇。对拒不退还的,依法依规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