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免学怎么申请

如题所述

会计继续教育免学怎么申请介绍如下:

1. 现场审核:学员在当地财政部门领取职称证书的同时即可进行抵免手续办理。

2. 网上申报:学员需要到当地财政部门首页或者会计管理部门首页进行申报。

3. 自动抵免:还有一些地区可以自动抵免。

会计人员参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会计类考试,毎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全国会计领军(好)人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云南省会计领军人才(好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次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四)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五)独立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六)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文章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较好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七)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较好作者折算为 90学分,其他作者毎人折算为60学分;

(八)参加主管部门(含单位)、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的面授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每一学时,折算为3学分;

(九)参加远程网络继续教育,其学分的折算办法,在课程设置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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