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个独创的音乐教育体系。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是一种基于德国作曲家、教育家卡尔·奥尔夫在20世纪初提出的音乐教学理念和方法,旨在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孩子的音乐能力、感受力、丰富情感和社交能力等多方面的素质。
该教学法以活动为核心,强调学生在音乐课堂中的主动参与和创造,通过打击乐器、唱歌、舞蹈等形式,培养孩子的音乐感受力和表达能力,同时还注重音乐与语言、文化、社交等方面的综合应用。
奥尔夫认为:表达思想和情绪,是人类的本能欲望,并通过语言、歌唱(含乐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音乐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不断地启发和提升这种本能的表现力,而表现得好不好则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
而我们传统的音乐教育认识却不是这样,我们的课程一直是把通过学习歌唱和乐理以及相关的音乐技巧和能力作为美育的手段和目标,目光集中在如何学得好上。
教学特点
奥尔夫音乐的最大特点是关注对孩子内心世界的开发,在这样的学习中,孩子不会把学音乐当成一种负担或功利,而会全心身地投入到音乐世界中来,用他们肢体、语言、乐器自由地演绎,以独特的方式抒发内心世界。当音乐成为孩子自身的需求,孩子对乐理、乐感、表演、演奏以及语言文化的掌握自然轻松快速,而且根深蒂固。
同时强调创造精神的塑造,在课堂上,孩子用蛙鸣筒摩仿秋夜的蛙声,用腕铃描绘春江细雨,用语言与拍打肢体来演绎节奏,尤其一群孩子一起表演不同声部时,一部悦耳动人的交响乐就在孩子们中诞生了。
奥尔夫音乐给孩子发展个性提供了无限的空间,也在集体表演中给了孩子集体意识与合作精神,华夏爱婴还让家长参与课程,父母与孩子一道学习、表演,让课程更有乐趣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