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相对于人治有以下明显的优越性:
稳定性更高:法治是基于法律规范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法律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稳定性。相比之下,人治存在较大主观性和随意性,容易受到个人意志和权力因素的影响,导致决策不稳定。
公正性更强:法治依据法律和程序保障公正,而人治却容易受到特殊关系、阶层地位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不公正的结果。
可预期性更好:法治下的决策过程和结果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规范来进行,而人治下决策则可能受到情绪、经验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决策的不确定性增加,使人们难以预知结果。
权力分散化:法治把权力分散在各种制度和机构中,并建立起相应的制度监管体系和程序保障机制,限制了个别人或团体的权力扩张,更容易保持社会平衡和稳定。
保护个人权益:法治建立了一系列的人权保障机制,为个人提供了法律保护,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犯,对于保障个人权益更有利。
因此,相较于人治,法治更具有稳定性、公正性、可预期性、权力分散化和保护个人权益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