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人扰民特别严重,我该怎么办

楼上从早上5点到晚上12点。不断的走来走运,很大的那种拖鞋在地方的那种声音,常常拖拉家具椅子,下午的时候不知道在敲什么,至少要响10多分钟,他家的家具从来都是在地上拖,很严重。到了晚上也不消停,仍然突然发出一声很大的动静,有几天严重到,他们家不睡,我家就睡不了的地步,找过几次,可是人家一副,听不了你就搬的态度,让我一度想动手抽他,但是介于,他们两口子也50多。不想这样,但是也太没素质了。我想知道,这样的事,报警有用吗?如果警察来了,我也没有证据。楼上打死不承认怎么办。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解决。 1、一是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这属于警方的管辖范畴,但毕竟都是邻居,最好以调解为主,主要还是由警方规劝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2、二是起诉,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赋予了公民享有居住安宁权,邻居所制造的噪声对他人的正常生活产生干扰是侵权行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3、三是沟通,邻里关系有时候通过上述途径可能很难从根本上解决,还是相互沟能协商一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实在不行,再采取上面方式。但你们最好在此阶段做好取证的工作,比如说录音等方式,以免万一今后采取诉讼方式取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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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14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谢谢,望采纳1
第2个回答  2018-11-19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直接把很简单的、常见的噪音扰民的情况直接归入了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二条
本法所称工业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二十七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三十一条
本法所称交通运输噪声,是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一条
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我认为,对于非休息时间制造以上噪声干扰他人学习生活的,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对噪声进行鉴定确认其是否超过国家的噪声排放标准,如果超过,受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主张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的处罚。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
丢休息时间制造噪声的,受害人可以直接报警,警方会对相关责任人直接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
第3个回答  2014-01-14
最好先找物业 不行就找业主大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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