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减免优惠政策2023年还有吗

如题所述

契税2023标准是怎么样的?


2023年契税标准是3%到5%,因各地政策不同,税率也略有不同。比如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内蒙古等城市是3%的契税,而河北省是4%的契税。其中,个人购买普通住房适用税率为3%。


当然,契税也有一些免征的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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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2】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3】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4】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按规定取得的安置住房,免征契税。


【5】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


【6】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7】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免征契税。


【8】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9】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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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政策延期至2023年1月20日,具体时间以契税完税凭证填发日期为准,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其他政策条件不变。

  县契税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县财政局0379—68882539

  县税务局0379—68912366

  县政务中心0379—68871308

  县住建局(房管部门)0379—80871101

  县资源局(不动产登记部门)0379—68820889                       


  契税缴纳办理方式及流程

  (一)集中代办

  由开发商售楼部集中代办。购房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购房全额发票到售楼部,以小区、楼盘为单位,由开发商工作人员收集后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二)现场办理

  纳税人需提前电话,按预约时间到县政务服务中心预约办理,预约电话68871308。

  1. 具体流程:

  (1)纳税人打电话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办理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预审台,办理资料预审,办理前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信息;

  (2)一楼预审服务区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办税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发号办理;如资料不全,能够在预约时间段内完善资料的发号办理,逾期到场的则需重新预约。

  (3)纳税人按照现场叫号顺序依次到房屋套次查询窗口办理,由房管部门、不动产部门依次查询房产套次,房管部门出具加章的《房屋权属查询证明》,不动产部门出具《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由纳税人转到税务窗口处,刷银行卡或现金办理契税征缴。

  若办事群众对《房屋权属查询证明》《个人房屋信息查询情况表》有异议,则由房屋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协同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确认,以确保查询单真实有效。

  契税缴纳完成后,税务部门将契税完税证明交给纳税人,将纳税人信息传递给自然资源局窗口核对、汇总。




第2个回答  2023-03-02

2022年契税优惠政策如下:1、购买的房产超含族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契税新政策,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了最新的房产契税政策。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采用比例税率,当计税依据确定以后,应纳税额的计算比较简单。
一、房屋税怎么给:
1、房产税纳税时间
2、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房产税纳税期限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租喊、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房屋税务局退税流程:
1、纳税人携带退税材料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
2、窗口出示税收收入返还书,并加盖返还章;
3、纳税人到市地税局房产契税分局查看缴税的缴纳单,该缴纳单需要向人民银行递交复印件,并在市地税局的办公室加盖公章;
4、由参加退税的区级财政局国库科核查并盖公章,再由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核查,盖公章,最后由人民银行国库科核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谈型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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