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以农民工工资不能拖欠为由,要求已结清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为其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是否合理,请专业人士回答,不要单复制粘贴一些国家的办法和规定,我也会查。
我不是农民工,事实上我是甲方建设单位的,因为施工单位雇佣的包工头卷钱跑了,工人找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对逃跑的包工头已报案,公安局已立案,所以回复农民工等抓到人核对清拖欠数目再支付,工人对答复不满,就聚众上访到建设单位,要求我们建设单位给钱,不然就不停的一级一级上访,已经闹访了5天了,各级劳动不满的答复都一样,所以接下来他们要去省级单位或北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