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似乎变成了一个铁律,要是真心爱上一个人,大多数人都会有卑微的心理。
这种感觉很奇怪,把这种爱变成了一种乞求,不是不觉得就跪伏在地上那也站不起来,但这种关系确立了之后,两个人之间就没法再平等了,有一个人已经因为自卑而失去了魅力,从此他就变成了一个附属品,只知道围着另一个转,要什么都可以,你说什么都可以,我都无条件的服从,并不是一种受虐倾向,这是一种患得患失,害怕失去,就像手里捧着一个珍贵的瓷器一样,稍微有一点放肆的动作就有可能支离破碎。
曾经我也因为喜欢一个人干了不少傻事,就在上初中的时候吧,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反正就是用不完的精力,天不怕地不怕,一到了那个女生面前就怂得像狗,可能是被她发现了这个舔狗吧,就利用我做一些事,让我帮他揍人。
让我帮他揍隔壁班的学习委员,照做了,揍完之后我就跑了,小子除了长的帅,根本就不堪一击,被我锤了之后坐在台阶上,也不知道是晕了还是怎么了,后来我喜欢的那个女生拿着一包纸巾坐到他的身边跟他聊天。
再后来他们两个就走到一起了,这件事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两个人在一起卑微是没有任何价值的,顶天称得上是一个舔狗,后来我一怒之下把他们两个人都给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