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9年9月,佛山一环“限货”期已过,货车可以正常通行。
佛山一环高速化改造施工于2017年6月底全面实施。为保障施工顺利开展,减轻通行压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佛山市公安局在2017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分阶段对S82佛山一环主线实施禁止货车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
此前为了配合佛山一环主线高速化施工改造,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提高施工效率,才会实行“限货”。限货期过后,“限货”的交通指示牌会陆续拆卸,也不会再对进入一环行驶的货车进行处罚,除非违反了超限、超载等的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六条 道路主管部门可以在有条件的高速公路入口和国道、省道有条件的收费站设置车辆载重检测设备,并在发卡或者收费时对载货的汽车进行超限超载检测。超限超载检测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限制、禁止通行区域或者道路作出规定,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公开征求意见。
第三十条 车辆应当按规定各行其道。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同方向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可以划设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可以划分为小客车、公交车、摩托车专用道。
第四十一条 客运站场应当按规定对进站客车进行安全检查,不准客车超载和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驶出站场。
货运站场应当按规定对车辆配载,不准超载超限的货车驶出站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