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二、教育附加税
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3%
三、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扩展资料: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免规定:
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对“二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二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