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是实行什么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

如题所述

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是实行高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分为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种类型。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了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两个发展阶段:

1、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

2、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它又经过了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出处分析:

“国家资本主义”这个词,最早见诸列宁在1917年9月写的文章《大祸临头及防止之法》。由于书是苏联1947年外文出版局印的,这个名称可能和后来的文章名字略有出入。当时俄国沙皇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三年后在东线战场上败于德军,工人和士兵通过武装的“二月革命”,迫使沙皇下台。

沙皇下台后,政权却被资产阶级的政党接管,建立了一个“民主的”过渡政府。这个过渡政府非常松散、软弱,尽管面对整个国家因为战争导致的饥荒和大规模的失业现象,束手无策,一筹莫展,却还整天考虑着履行协约国条约,继续与德国的战争。

在这种情况下,列宁写了这篇文章,并提出应对之策:由国家实行监督、监察、统计和调节生产和流通,规定生产中劳动力的正确分配,爱惜民力,消除对民力的浪费,加以节省。

监督的主要办法是银行国有化,大型垄断公司国有化,取消商业秘密,强迫中、小工商业者实行合并,强迫人民联合于消费合作社。同时列宁指出:强迫把工业合并到组合之中,是在德国早已实行了的,这是“国家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办法”。

针对一个特例,既战时最缺乏的食品面包而言,列宁专门指出德国是“最准确、最精密、最严格调节消费的模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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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9

高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即公私合营,是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采取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

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是实行高级形式国家资本主义阶段,分为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种类型 。

早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就已经出现了公私合营,1955年底,大规模的公私合营(即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的趋势开始形成。

公私合营的相关规定:

1954年9月2日,政务院通过《公私合营工业企业暂行条例》。条例规定:对资本主义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应当根据国家的需要、企业改造的可能和资本家的自愿。合营企业中,社会主义成份居领导地位,私人股份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合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计划。合营企业的盈余,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应当就企业公积金、企业奖励金和股东股息红利三个方面,加以合理分配。股东的股息红利,加上董事、经理和厂长等人的酬劳金,可占全年盈余总额的25%左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私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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