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被别人代签,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可否要求全额退保?

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父母、子女/外祖父、外孙关系(二份保单)情况:2007年6月投保人在保险代理人未明确告知及以高利为诱得欺骗行为下,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书),被保险人一栏为保险代理人与投保人在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代签的(而此行为被保险人毫不知情)。保险代理人填属虚假的被保险人信息(此情况被保险人亦不知情),哄骗上年纪的投保人签名(利诱说填入的信息对被保险人、投保人有利)事后,被保险人于07年12月知道此事后,当即投诉给保险公司,要求撤保,全额退回保费,保险公司受理,但至今未给出明确答复。08年8月投保人在几次催促,但未得到保险公司明确答复的情况下,未避免逾期缴款导致保单作废,只能退回现金价值的损失,无奈续缴保费。09年2月再次提请保险公司受理,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并补偿利息损失。问题:1、可否要求全额退还保费,并补偿利息损失?2、该保险单是否生效?

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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