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因违纪受到处分后,处分期满后一般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限才能再次提拔、晋升或者选拔任用。
具体而言,一般情况下,公务员处分期满后,需要满足以下规定的年限才能再次提拔、晋升或者选拔任用:
轻度警告处分:处分期满1年。
记过处分:处分期满2年。
记大过处分:处分期满3年。
降级处分:处分期满5年。
撤职处分:处分期满10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年限仅为一般情况下的规定,具体还要根据具体的处分情况、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等因素来综合考虑。同时,公务员晋升还要满足其他条件和程序,如年龄、资历、考核等要求。
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公务员因受到纪律处分而影响到其职务晋升的,应当在规定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晋升。具体规定如下:
受到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影响其职务晋升的期限为1年。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公务员,影响其职务晋升的期限为2年。
受到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影响其职务晋升的期限为3年。
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到开除处分后5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受到纪律处分的公务员,对于其他影响职务晋升的情形,如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等,还有其他的规定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