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做会计分录如下:
免税收入是税务机关针对企业的应税收入实行的一种优惠政策,免税收入发生时可以先按照正常的收入作分录,然后将免税的增值税和附加税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即可。其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确认收入时,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对应的附加税,其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3、确认免税时,将相关税费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营业外收入。
税收优惠简介:
税收优惠退回税款也是税费返还,是税务局通过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企业退回税款,应当通过银行存款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等相关二级科目核算。
银行存款是企业储存在银行的款项,是货币资金的组成部分。收到税务局退回的税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对应的账目。出现纳税人所缴税款超过应纳税额时,需要办理税款退还手续。
若是由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自结算之日起3年内填写申请退款书,向税务机关要求退款,税务机关应于收到纳税人申请退款书之日起60日内予以退还,也可按纳税人的要求抵缴下期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