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底薪算加班费

如题所述

对于很多初入职场的人来说可能只知道底薪,但并不知道如何用底薪计算加班费。并且现在社会由于社会竞争比较大,工作压力也很大,为了保住工作机会,很多人都选择自愿加班,很多人对于自己的底薪如何算加班费也没有进行过详细的了解。今天,我就来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怎么用底薪计算加班费
      按照底薪2000为例,加班费计算方法及依据如下: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日工资=2000元/21.75天=91.95元/天。
      平时加班工资=91.95(元/天)*加班时间(小时)/8(小时/天)*1.5倍休息日加班工资=91.95(元/天)*加班时间(小时)/8(小时/天)*2倍国定假加班工资=91.95(元/天)*加班时间(小时)/8(小时/天)*3倍。
      (三)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二、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吕科长表示,“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根据以上详细内容,我们已经清楚的了解了如何用自己的底薪计算加班费,虽然,现代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压力也大,但是,作为法治的社会,每一项都有相应的法律法律来规范。也在此提醒大家,如果自己工作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多内容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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