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溥嗜学出处简介

如题所述

《明史》,作为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共有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和表十三卷。这部纪传体断代史详细记载了从朱元璋洪武元年到朱由检崇祯十七年的二百多年历史,仅次于《宋史》的卷数,但其编纂耗时之长、用心之深则超越了前代的所有史书。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赞赏,《明史》在众多史书中独树一帜,尤其是相对于《辽史》的简略、《宋史》的繁复、《元史》的草率,《金史》虽行文雅洁,叙事精炼,但仍无法与《明史》的完善性相提并论。

清朝入主中原后,顺治二年四月癸亥(1645年11月11日),御史赵继鼎向朝廷提出了修纂《明史》的建议,得到了清廷的批准。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被任命为总裁,负责此事。同年五月,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置了大量人员,包括满文和汉字誊录官,正式开启了清朝官方编纂《明史》的历程。期间,《明史》的纂修工作曾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中断,直至康熙十八年(1679年)徐元文监修,编纂工作再次重启。历经康熙十八年至乾隆四年的六十年,最终于1739年完成定稿并呈给皇帝刊刻。《明史》以其长达九十四年或六十年的编纂时间,成为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历时最长的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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