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通报表扬与嘉奖的区别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7
1. 命令、决定和通报这三种文种的适用范围有所区别。命令主要用于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决定适用于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通报则用于表彰先进。
2. 在实际使用中,通常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这三种文种:(1)发布机关的层次级别。命令是唯一有明确发布权限的文种,通常由较高层次的机关发布。表彰性决定虽然没有明确的使用权限,但一般由层次较高的机关发布,且常是被表彰对象的非直接上级机关。表扬性通报的发文机关没有限制,通常是 被表彰对象的直接上级机关。(2)被嘉奖对象先进事迹的类型及影响范围。如果是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影响范围广泛,适合使用嘉奖令,如《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给武警部队抗洪抢险先进单位及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和记功的命令》;如果是在长期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适合使用表彰性决定;表扬性通报适用的范围可大可小。(3)表彰奖励的规格。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的规格高于表扬性通报。特别是嘉奖令,通常会授予被嘉奖对象荣誉称号。表扬性通报则多侧重于介绍被嘉奖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恰当的评价并给予适当的表扬奖励,但其规格低于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多 为“通报表扬”。不过,表扬性通报在及时性上往往胜过嘉奖令和表彰性决定。
3. 总的来说,从嘉奖令、表彰性决定到表扬性通报,表彰奖励的规格是逐步降低的,而表扬性通报在适用主体和范围上是最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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