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让孩子上学,我可以起诉吗?

如题所述

学校不让孩子上学,是可以起诉学校的。学校不让孩子上学是侵犯了学生受教育权,以及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宪法赋予公民受教育是一项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受教育权是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并由国家保障实现的接受教育的权利,是宪法赋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公民享受其他文化教育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学校不让孩子上学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法院起诉流程是: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相应的材料;3、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4、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用;5、立案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进行开庭审理。诉讼费用怎么承担:受理费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根据反诉金额或者价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被告预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案件审结时,人民法院应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用书面通知本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交款收据和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8-29
可以。
但是你要有证据。
不过根据我通常的思维,学校不太可能违反规定,不让孩子上学。他不让上学的理由是什么呢?你能不能说一说呢?是不是他不让你孩子在她学校上学?而不是不让你孩子上学?
不管怎么样,不管什么原因,你认为受到了委屈,有证据证明,学校不让你孩子上学。学校做了不符合法律不符合规定事,你可以起诉到法院。
谢谢你的提问
第2个回答  2021-08-29
可以的,学校不让你的孩子上学,你是可以起诉学校的,因为每个家龄儿童都有权利接受教育,学校无权拒绝适龄儿童的就学,所以支持你起诉学校。
第3个回答  2021-08-29
学校不让孩子上学,你可以起诉,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更不能随意拒绝适龄儿童上学,除非你的孩子不符合当地的招生政策。
第4个回答  2021-08-30
可以的。如果是九年义务教育,那胜诉可能性非常大,但除了起诉,也可以向教育局投诉,诉讼的时间比较长,如果能通过投诉解决当然更好,也节省了律师费和诉讼费。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