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二套房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5%

如题所述

一、沈阳:二套房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5%

不同地方,政策也是不同。不知道楼主是那里人

目前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已经下达紧急通知,从昨日起通过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将提高到五成,取消第三套房的贷款,利率未变。

据悉,北京公积金管理部门已下达紧急通知,自2010年5月5日开始,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的客户,需以家庭为单位计算贷款套数,统一按照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成数为七成;90平方米以内的,贷款成数为八成;第二套成数为五成;取消公积金购买第三套房贷款。

二、沈阳:二套房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5%

沈阳市政府于11月25日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表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据了解,沈低比例为3成,而二套房贷首付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此外还视楼盘而定,如果非银行合作楼盘,二套房贷利率最高可上浮20%。

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1套住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另据,沈阳市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地供应比重达到75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称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发贷款需求。

日前,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厦门等城市陆续宣布将二套房贷首悉,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的城市达21个,其中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的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沈阳10月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上涨13.3%,涨幅居第七位。

以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继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住宅用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密切监控土地价格,严防。

二、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四、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规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危房改造。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捂盘惜售。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

八、进一步整理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等房产管理基础数据,积极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房产部门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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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问沈阳买房首付多少?二套房的比例是多少?

沈阳贷款买房二手房首套首付四层;二套房首付四层。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房龄五年内首付4层,五年外5层。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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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沈阳:二套房房贷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至65%

沈阳市政府于11月25日公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表示,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据了解,沈阳市各银行首套房贷最低比例为3成,而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为6成,利率最低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此外,部分银行表示利率还视楼盘而定,如果非银行合作楼盘,二套房贷利率最高可上浮20%。

根据《通知》,将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才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另据,沈阳市将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领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并且,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通知》称,沈阳将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日前,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厦门等城市陆续宣布将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据悉,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10%的城市达21个,其中沪、京、广、深等地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上调至7成的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20%;沈阳10月新建商品住宅均价同比上涨13.3%,涨幅居第七位。

以下是沈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全文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继续保持住宅用地供应全国领先水平,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棚改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比重达到75%以上。密切监控土地价格,严防高价地扰乱土地市场。

二、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住房需提供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年限由1年以上提高到2年以上,即能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购买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5%。

四、严格审查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建设进度,多层建筑应封顶,高层建筑应建设到总层数的2/3以上。未达到上述要求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进一步加大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供应,建立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中小户型套数达到项目开发建设总套数70%以上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符合信贷条件前提下优先支持其开发贷款需求。

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规定,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积极推进城市棚户区及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危房改造。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住房“一房一价”规定。对于已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须在售楼现场和网上一次性公布全部房源信息,严禁捂盘惜售。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物价部门要依法查处;拒不整改的,房产部门暂停网签备案。

八、进一步整理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等房产管理基础数据,积极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房产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建立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支撑。

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房产部门负责解释。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2-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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