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申报地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政策

如题所述

关于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申报地,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政策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问题描述: 房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预缴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时如何扣除?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也就是预收房款乘以预计毛利率计算出毛利额后,可以扣除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计算当年的所得额。
2、2、不在预缴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的当年扣除,而是在产品完工后,预收房款结转销售收入的那年税前扣除。
3、上述那种方式是正确的理解? 问题答复: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4、”你的第一种理解是正确的。
5、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6、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7、  欢迎您再次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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