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但另一个没有工作,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怎么填报?

如题所述

个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填报说明如下:
1. 独生子女每月可按照2000元的标准填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2. 非独生子女需与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1000元。
3. 分摊方式可以采取平均分摊或书面协议约定的方式,被赡养人有权指定分摊。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且分摊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改。
4.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适用对象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请注意,以上规定是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制定的,纳税人应按照这些规定正确填报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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