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01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程序,你应该让原房主登报声明因土地证丢失,原土地证作废,之后再补办,名字还是原房主的,之后再更给你,你再变更给下个买家。你说的很对。另外,让原房主直接把土地证变更到你的买家名下是不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01
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你所在的地方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不是已经合并成房产土地证了。如果没有,土地证找土地局,房产证找房管局。询问他们如何办理,如果机关不够配合,就该找当地的政府的信访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具体程序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第3个回答 2010-10-01
必须先让原房东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然后补办,先更到你的名下,然后你再跟现在的买家过户产权证,然后把国土更到他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