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去年买的,房产证过户给我名下了,土地证没更名,是原房主的名字,现在土地证还丢了不知去向。

我现在想把房子卖掉,买家要土地证,怎么办?需要登报声明作废,之后再补办,那名字还是原房主的对吧?之后再更给我,我再更给下个买家,对吗?可以让原房主直接把土地证更到我的买家名下吗,?我很着急,谁能帮我的忙,我将和你交个朋友,15568327092周萌

可以直接办到你的买家名下,但是首先要把房产证过户。
登报需携带材料:现户主房产证原件(如在银行贷款,则携带房产证复印件和银行开具的抵押证明),现户主身份证原件以及物管或者单位开具的土地证遗失证明。
材料准备齐后,到相应的土地局部门登报。
公告期60天,到时间后,则携带房产证原件,身份证原件,这套房子从第一任户主到现任户主的买卖合同公证书(如有遗失,可到房管局开具档案摘抄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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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01
按照土地登记规则程序,你应该让原房主登报声明因土地证丢失,原土地证作废,之后再补办,名字还是原房主的,之后再更给你,你再变更给下个买家。你说的很对。另外,让原房主直接把土地证变更到你的买家名下是不行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01
这个问题要搞清楚你所在的地方土地证和房产证是不是已经合并成房产土地证了。如果没有,土地证找土地局,房产证找房管局。询问他们如何办理,如果机关不够配合,就该找当地的政府的信访部门,他们会帮助你的。具体程序各地的规定不一样。
第3个回答  2010-10-01
必须先让原房东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然后补办,先更到你的名下,然后你再跟现在的买家过户产权证,然后把国土更到他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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