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恶意重复起诉

如题所述

恶意重复起诉的情况如下: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恶意诉讼的特征:
1、起诉动机不正当:起诉人出于报复、骚扰、逃避债务或其他不正当目的提起诉讼;
2、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起诉内容往往缺乏合理的事实根据和法律支持;
3、重复起诉相同事项:对已经有过判决或裁定的事项,反复提起诉讼,无视司法资源和效率;
4、滥用诉权:通过提起无理由的诉讼,滥用法律赋予公民的诉讼权利;
5、造成对方损害:恶意起诉导致被告承受不必要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综上所述,恶意重复起诉的情况包括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以及诉讼请求相同或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七条
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