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婚再婚要带什么证件去

如题所述

离婚三婚再婚要带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最近一次的离婚证,用以证明本人无配偶;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后再婚的法律规定:
1. 再婚禁止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女性在离婚后六个月内不得再婚,这是为了确定是否有怀孕的情况,以便明确孩子的身份问题;
2. 再婚登记条件:当事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离婚证明,证明前婚已经合法解除;
3. 再婚登记程序: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再婚登记,填写婚姻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证件,经审核无误后,领取结婚证;
4. 再婚对子女抚养权的影响:再婚可能会影响到前婚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安排,需要在再婚前做好相应的协商和安排;
5. 再婚与财产分割:再婚前应当清楚前婚中的共同财产已经分割清楚,以免影响到新婚姻中的财产关系。
综上所述,离婚三婚再婚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最近一次的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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