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来打工妹,高中毕业就来到广州花都找工作,现在花都区的新华镇国光厂作质检员,厂里宿舍安排我

我是一个外来打工妹,高中毕业就来到广州花都找工作,现在花都区的新华镇国光厂作质检员,厂里宿舍安排我同几个厂内员工住在2栋601房,进去后发现不是同一部门,也不是同一个厂,但都属于国光厂,9/15日是发工资的一天,我9/16日拿银行卡去查卡,那时东西都还在,9/17日、18日我没有去看我的包,直到9/19日,也就是今天早上,因为身上没钱买早餐,就想从钱包拿钱买早餐,结果发现放在钱包里的银行卡,身份证,现金及一些物品不见了,接着我就报了警,立了案,但是他们并不是特别愿意去调查,只是草草的应付了我,等消息!我想请问企业有责任吗?我有权向他们索要赔偿吗?企业不同意,我又该怎么办?哪位好心人,请你们帮帮我,谢谢!

说一句你不喜欢听的话,自认倒莓吧,赶紧支补办吧。
就你那几张卡,也能劳得动警察大人,如果你的卡有几百万以上,那就另当别论;现在连治安巡罗都是一些治安仔,你还指望他们去帮你破案。
再说厂里有责任,我出来做事十几年,还没有见过企业有负责任的。
终上所述,自认倒莓,下次小心。
最后关于丢失身份证的问题,请看一下陆丰女孩林贝欣的故事。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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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8
虽然宿舍是单位提供的,但你自己没有把包放好锁好是导致财务丢失的重要原因,我个人认为单位的一般安保义务已经尽到,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要求再法律上很难得到支持。这个事情尽量是通过单位领导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既然是同宿舍的员工所为,应该找到人也不是很难的事情。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第1个回答  2010-09-28
可能没什么希望了
第2个回答  2010-10-01
没办法了,就这社会了,花都治安还算好的呢!要怪就怪自己没有选择一家好的公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