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流程如下:
一、办理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字号不变,将公司登记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申请书》(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申请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4、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三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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