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因生意急需用钱,想找我借20W,我有点不信他,他可以用房产证压给我,我想问一下他的房产证给我有没有,如果真要拿房产证来做抵押.我们需要办些什么手继?
没有经过登记的是属于无效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同时,第三十一条还规定,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手续: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关于抵押房地产的处分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一条,有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情况之一的,经抵押当事人协商可以通过拍卖等合法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二条,抵押权人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抵押人;抵押房地产为共有或者出租的,还应当同时书面通知共有人或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或承租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十三条,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第四十四条,处分抵押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处分,但对处分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第四十五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设定的房地产抵押进行处分时,应当从处分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当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律快车法律咨询 http://www.lawtime.cn/ask/question_23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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