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到检察院会通知本人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会的,必须要本人去。

1、醉驾案件,全称为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公诉案件,必须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2、如果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依法应当询问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询问的方式,一般没有明确规定,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到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居住地或者看守所询问,也可以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对于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现在绝大多数检察院都是电话通知,由嫌疑人自行到检察院去问话。

4、对犯罪嫌疑人询问,必须是嫌疑人本人,其他人无法代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mg/100mL)

饮酒后驾车≥20,0

醉酒后驾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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