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香港结算有限公司是国企。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而香港交易所的最终控制人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于香港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实行一国两制,所以投资者可以认为香港交易所是国企。国企的全资附属公司也是国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于1949年10月1日,是国务院的前身。所以说,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国企。
机构属性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有的股份为其代理的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交易平台上交易的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这些股份的权益仍旧归属投资者本身所拥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经营香港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乃认可的结算机构,是港交所全资附属公司。投资者股份集中存放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