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和唐宋的继承制度有什么相似性呢?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3-27
都是以等级制度划分的。采用嫡长子继承制。并且有很严重的阶级歧视。庶子的地位很低下,甚至连奴才都不如,并且皇帝的出身必须尊贵,
第2个回答  2022-03-27
继承的方式存在着相似,都注重礼教和人情,也注重宗法顺序,会以相同的身份进行财产继承,非常尊重本人的利益和价值。
第3个回答  2022-03-27
在制度方面的共性是法定特权,社会等级,家长权和传后祭祀 ,罗马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而中国古代法律是身份法和家族主义法,继承制度是法律的主要内容。
第4个回答  2022-03-27
都是以嫡长子为继承者的。也是实现的君主立宪制。会把皇帝其他儿子发配到各个地区。皇帝的权力最大,按照等级给皇亲国戚划分领地。
第5个回答  2022-03-26

唐宋时期的宗祧继承制度是中国古代继承制度的代表, 以嫡长子继承制和立嫡制度为基本制度, 被元明清各代宗承, 并进一步深化。直至清末, 中国的继承制度始终在整体上保持原生态———“从身份到身份”。这不但阻抑产生专门的财产继承制度, 而且导致无法形成契约法律关系及个人私权观念, 未能形成独立的民事法律体系。

古罗马的继承制度, 是古代欧洲继承制度的典型, 后来成为现代西方继承制度的滥觞。罗马继承制度发生显著进步———“从身份到契约”:一方面, 以男女平等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主要原则的财产继承制度, 成为现代各国继承制度的先进模板;另一方面, 以实现契约自由和保护个人权利为终极价值追求的独立民事法律制度,发展成完善的现代民法体系。恩格斯认为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封建社会向以等级性著称, 不同阶级享受不同特权。中国自古等第观念很重, 在等级中维护封建秩序。古罗马也分为泾渭分明的贵族和平民阶级鸿沟, 其奴隶制度, 永久使一部分人的地位降低。在这样的等级社会中, 中国的嫡长子继承制和罗马的长子继承制, 都赋予了嫡长子或长子继承特权, 由其继承旧家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

罗马继承法规定, 继承人是被继承人人格的延续。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规定:“保罗:《论告示》第19编 对已故者的权利进行概括继承的人被称为继承人 (heredis loco) 。”周枏先生说:“优帝一世第48号新敕称继承人的人格与死者的人格仅为一个。此语最足表现罗马继承法的精神。”

不平等的身份继承制度几乎是古代中西方社会的通例, 从亚里士多德、柏拉图、梅因等人那里都能寻到痕迹。亚里士多德主张比值平等, 反对数量绝对平等, 长子继承制正是这样的制度。“老王虽有传位于子嗣的法权, 他可以不让庸儿继承。但很难保证王室真会这样行事:传贤而不私其子的善德是不易做到的, 我就不敢对人类的本性提出过奢的要求。”

中国古代与古罗马的家长权,都带有典型的等级身份色彩。西塞罗说:“没有权力,便不可能存在任何家庭。”家族以特权和血缘为内核,始源于共同祖先,服从于唯一的最高主权者———最高男性尊亲属,受制于最高专制命令———父权,由真实或拟制的亲族联系成宗法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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