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奶奶把房子全给我叔叔了,当时的协议就是房子全给他,爷爷和奶奶由我叔叔赡养,我们家不需要赡养爷爷奶奶,之后我叔叔把房子重新盖了,还盖了四间门脸,这些年我叔叔凭借这四个门脸没少拿钱,今年又新买了楼房,现在我叔叔一家三口都搬进楼房住了,只剩下爷爷奶奶没人照顾,现在我叔叔和我姑姑他们就非让我们家搬过去和爷爷奶奶住,想让我们家照顾老人家,我们家的条件不好,他们的意思是让我们搬过去,然后把我们家的老房子租出去,这样还可以增加我们家的收入,可是现在奶奶那面的房子房产权是我叔叔的名字,如果我们家搬过去,等爷爷奶奶都不在了,我叔叔可能还要要回去,那样我们以前的家就被霍霍了,到最后我们可能无家可归,用完我们就要把我们轰走,也许我叔叔做不出来,可我婶婶很好意思的,但是我姑姑他们就说谁也不许赶我们家走,我爸妈的意思是只要我们去了就不想走了,因为我们以前的房子要是被租了肯定就会被破坏了,而且我们家条件一点都不好,我就想问,等房改了爷爷奶奶也都在,我们家是不是可以把叔叔家那房子要回来,或是我们可以住在那不走,我叔叔让我们走我们也可以不走呢!我奶奶现在后悔了他想把房子的一部分给我们家,因为我婶婶对他们老人家一点都不好!我想请教懂法的人,我们家可不可以搬过去,要是搬过去那面的房子怎么样才能是我们家的呢?我叔叔要是让我们走,我们可以不走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