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强迫消费,该怎么办?

3月25日,我在厦门海沧建行旁路边收到一张可诺丹婷美容美体结构的体验券(我在这边住了快一年,基
本上天天发这种券)。使用前问过前台,她答复是免费体验,过程中也不需额外付费。使用时她推荐一款
机器排毒项目,需要398元,我回复无法承担这个费用,之后又拿来个机器,说帮我免费测试额头(体验
卡中有一项皮肤测试),并告诉我她开的是测试档,过程中又说她们平时测试一次要80元,今天是活动,
又说快下班了,经理不在才能帮我多测试下之类,在其他部位过了几下(速度超快,不到30秒),然后是另一项免费体验的按摩,过程中一直推荐她们一款价值2800多的年卡,等结束时她们说我已经消费了一项机器排毒的服务,需要付398元,除非我愿意办张年卡,今天的这项就算赠送不收费。我说没有答应过做这个,然后就进来了两个人,其中一个说是实习经理的问我是否听她们说过机器排毒项目需要398元,我说知道啊,但没说要做啊,她们全过程也没说是在做机器排毒啊,然后她就说不管怎样已经做了你就得付钱。然后我说我没钱,实习经理就说能付多少就付多少,不够的因为美容师没说清楚就做就由她们承担,我还是不愿付,然后她作势要翻我的包说要帮我刷卡,最后我只能将我身上所有现金100元支付才能走人。
我想问商家的这种销售行为是合法的吗?我是否只能认栽?
回去后发现我脸上冒油,第二天起来毛孔变得很大黑头还扩散到鼻梁和颧骨,路上脸上开始很痒,有人问我怎么脸上过敏这么严重,照镜子才发现脸变得很红,还有一粒粒的红点。等去找她们时,她们说必须要医院证明明确是由她们的产品引起才行,但当时很晚,医院已下班,这种轻微的过敏,我不断用清水镇静等今天已经消得差不多。说起之前强迫消费,她们说你付了前就说明没有强迫消费,没付全款是看你没钱,不存在强迫或欺骗,我说要举报她们强迫消费的行为,她们如果我举报她们一定反过来告我,因为没有这种情况,之前没问过我同意直接做完服务再要求付款是小问题,以后改进,我要退款就不可能。
因为我进去时没有录音,也没有事先照张像,付钱时的发票上也没写是因为美容师没有得到我同意直接做才少收费。但是认栽实在太不甘心了。

协商不成,以欺诈到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追问

不好意思,我不知道怎么将你的答案采纳为最佳答案。只好随便用了另一条。
不过,我没有证据解决方法是这次当倒了次霉。不过,我现在每天经过,他们还是不断追着发这个活动宣传。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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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7
我怎么知道呢
第2个回答  2014-03-27
这个可以去工商投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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