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大家,印花税在合同上的贴法,记账凭证后面附的合同必须是原件吗?然后在上面贴票划销吗? 不是说有

想问大家,印花税在合同上的贴法,记账凭证后面附的合同必须是原件吗?然后在上面贴票划销吗? 不是说有去地税局8填缴销单的吗?那个是怎么办的? 必须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吗?

根据合同金额,按合同类型贴相应的花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4)代扣代缴法。
依据印花税方面的规定,缴纳印花税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采用该种方法的,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选择印花税进行申报
纳税人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方式的,应事先填写《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汇总缴纳印花税备案表》一式二份,并报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做好登记备案手续后退回一份给纳税人备查。 纳税人汇总缴纳印花税时,要求填写《广东省地方税收纳税申报表(综合)》SB001(2004年版);缴纳印花税后,将完税凭证和纳税申报表的复印件附在当期已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上,以作备查,不再逐份在应税凭证上加盖“印花税收讫专用章”。
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现在往往采取简化的征收手段。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分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9种。
在合同空白处。税务、审计、法律等相关合同是不需贴花的。 贴花后一定要用红笔在印花税票中间横划两道线(超过印花税票的边缘)表示已经注销,否则视同未贴花处理,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处以罚款(0.5倍至5倍)和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超过500的,也可以购买印花税票贴花的,但各地执行的金额标准也可能不同。另外有些地方不论金额大小均可以直接到税局申报的。追问

记账凭证后是附上合同原件吗? 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是什么?

追答

不需要,合同一般单独留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规定:“一、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要求纳税人统一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保证各类应税凭证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登记;应税凭证数量多或内部多个部门对外签订应税凭证的单位,要求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税凭证登记管理办法。有条件的纳税人应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十年。”
但是很多企业只贴花不建立登记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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