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最终表现为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请论述它?

请教下:“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最终表现为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正确?请论述它? 非常感谢了!

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最终表现为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人类从洪荒时代走到了文明的世纪,人类的智慧创造了经济的奇迹,但无知与贪婪却留下了可怕的后果。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地球发出了痛苦的呻吟……在我们经历了禽流感、非典、海啸、地震等天灾之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如果说“禽流感”、“非典”等是自然对人类微观方式的警告,那么“海啸”、“地震”、“沙尘暴”等则是自然对人类宏观方式的警告,这些天灾都可能毁灭人类。人类的科技发现、发明与发展,可能会降低天灾带来的危害,但不能根本消除这种灾害。人们渐渐从噩梦中觉醒: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

人与自然关系严重失衡,主要是人类认识自然的水平有限,并受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地区利益、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代替了人与自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在我们倡导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不仅是人类生存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前提。

实质上最终表现为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个人应有的权利扩张为基础,以此就能够扩展到家庭和谐、组织和谐、社会和谐、国家和谐、而这种多层次和谐不仅是有机的、动态的,而且是具体的、实在的,应该体现在每一个人现实的生活中,体现在每一个人衣住行的点点滴滴上。而只有每一个人的应有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才是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和谐社会之动力与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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