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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情况是这样的:“租户(本人)、业主、物业”
我于三年前与业主和物业签立了租赁合同(三年)用于商业(零售内衣)。现八月到期。由于当初投入太大,现在还未收回本钱。如果到此为止的话,损失太大,所以想继续租下去,再做个一年后就差不多保本。
由于业主是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的,现物业公司想把我所租门面挪做他用。业主应该是同意的,因为他们不管你做什么用,反正每月从物业那里收取租金就行了。物业答应在另个的地方给同样面积的门面,但具体位址他们物业说了算。也就是说“他说让你搬到那里就搬到那里。”如果这样的话,我的装修全完了。又得在新的地方重新投入资金,重新装修。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有没有办法能让我还是留在我原来的地方继续做我小生意,苦苦等待回本的那一天。。。

你这种情况属于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租赁物进行增设他物。在这里,租赁合同到期后,要看你的装修可否拆除,可拆除的话则拆除后返还房屋,如果无法拆除(比如吊顶,铺地板装,包墙面,刮仿瓷之类的),你可以请求业主方给予适当补偿的。
现在,你应当直接和业主沟通一下,看可不可以延期,或者你适当提高租金,毕竟这是业主的房子啊,如果业主真的不同意的话,你真的很难在继续干下去。以后再进行房屋租赁对于租赁物上的增设物一定要在合同中间约定清楚才行,以后一定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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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04
这个让我束手无策啊。

其一,到期终止合同,这点是合法的。你只能接受,这叫墨守陈规。

其二,续签合同需要三方的认可,即您本人、业户和物业。相比之下业户是唯一突破口,因为您和物业都受制于业户,物业替业户看管房屋,你租赁业户房屋,所以你可以找业户谈谈,是吃个饭也好,还是多加点租金也罢,最好把物业的领导也叫上,这样至少人情在,即便此计不成功,物业给你选地方的时候也不会太苛刻你,毕竟以后还要合作。这就叫抛砖引玉。

其三,如果非要你搬走的话,我不建议你再去那里开店,就像赌博一样,越是想翻本,就越是容易失去理智,与其不能自拔,不如当机立断,鸣金收兵。这也是最后一计,走为上策。
第2个回答  2010-09-04
这事情关键看你们此前的合同有没有其他的约定,比如续租权等。解决这件问题的关键是业主,房子是业主的,他有完全所有权,就是有占有权、处分权、使用权、收益权,这样业主就可以直接要求物业公司将房子出租给你。不然你是没有办法的,这已经不是法律问题了。祝好!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12-18
你好

如果你提出续租,对方同意的,还是可以的。不同意没有办法,合同是那样规定

的。只能将这笔投资记入沉默成本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11-08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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