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行李携带规定

如题所述

1. 头等舱和公务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重量不超过8千克(17磅)。
2. 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超过5千克(11磅)。
3. 随身携带的每件行李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x 40厘米(16英寸)x 20厘米(8英寸)。
4. 持成人或儿童客票的旅客,免费行李额为:头等舱40千克,公务舱30千克,经济舱20千克。
5. 免费交运的行李,每件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00厘米x 60厘米x 40厘米。
6. 旅客携带的锂电池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规定:
- 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装置(如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
-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锂电池,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
- 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7.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8. 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或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含锂电池的医疗电子装置,必须依照相关规定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请注意,以上规定可能会根据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和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出行前向航空公司确认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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