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残疾等级评定
一、听力残疾一级: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1.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90dB HL;
2.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
3. 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严重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二、听力残疾二级:只能听到鞭炮声等
1.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 HL之间;
2.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三、听力残疾三级:只能听到较大的部分言语声
1.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 HL之间;
2. 在无限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四、听力残疾四级:能听到言语声,但辨别不清
1. 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
2. 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注:3岁以下儿童不定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