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吗

如题所述

不是。,南京条约是我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廷代表耆英、伊里布、牛鉴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1)割让香港岛;(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尼布楚条约》,俄方称“涅尔琴斯克条约”,是中国清朝和沙皇俄国之间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也是中国与西方国家缔结的第一份国际条约。
雅克萨之战后,中俄就东段边界等问题进行交涉。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中方代表索额图、佟国纲等与俄方代表戈洛文等在尼布楚(今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
《尼布楚条约》以满、俄和拉丁文三种文字签订,以拉丁文本为双方共同签署的正式的文本。条约规定:格尔必齐河、额尔古纳河及外兴安岭为中俄东段边界,乌第河地区为待议地区;两国严禁越界入侵和收纳逃人;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可以过界往来,通商贸易。
《尼布楚条约》划分了中俄两国东部边界,从法律上确立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属于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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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31
不是,虽然清朝作了很大让步

第一个不平等条约是1842年8月 中英《南京条约》

 内容:割香港岛给英国;赔款2100万元;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为通商口岸;准许英国在五处通商口岸派驻领事;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由两国商定。
1843年,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的附件。英国从中又取得了建立租界的权利和“领事裁判权”,以及片面“最惠国待遇”。
《南京条约》和附件的签订,破坏了中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以及关税自主权和司法权,增加了中国人民的负担,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给中国造成严重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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