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三方协议签了公司违反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情况1:你找到新单位了。
1、找新接收单位,开一个接受收函,就是百度那种常用的就行,盖个人事的章
2、然后找你要违约的单位赔付他们违约金,哪会三方协议,并开具解约函,盖章
3、拿着这两个函,还有个解约申请及以前的三方,去你们学校就业处办理,换取新的三方协议
4、将新协议寄给新的单位。
情况2:你还没有找到新单位,但不想去这家签约的单位了。
那你就暂时不用管,等什么时候找到新单位再办情况一的手续。如果毕业了还没有找到新单位或者新单位不要求有三方协议,那你就可以不用办什么违约的事了。
ps:三方协议只是某些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毕业了或者私企都不要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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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本质属于一份民事协议,受民事合同所调整。因此,该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均可在协议书中明示。三方协议中可根据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违约金等相关违约责任是合法有效的,一旦有一方当事人违约就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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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21
好久没回答过知乎的问题了,恰好最近刚跟单位签了三方。
说个发生在我们学校的集体事件吧。
用人单位A是一家传统的煤炭能源大型国有企业,具体名字就不表了,怕上了他们公司的自尊心。那会儿,国内的煤炭行情看起来是一如既往地供不应求,可在业内人士看来,随着国内经济增长速度逐渐放缓,而煤炭产量却没有节制地扩张,对煤炭产业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儿。作为中国最好的煤炭院校,我们多数人会选择煤炭企业,不仅是由于工作很好找,而且给的待遇在当时看来是比较乐观的。
A用人单位凭借着轰轰烈烈的校园宣传和雄厚的集团实力,在当年的校招中招收了很多我们学校的学生,在大四上学期的时候,不少学生就跟A用人单位签好了三方,一身轻松地等待着下年毕业,然后顺利去集团报到入职。
每一个平静的句号后面总会冷不丁地冒出一个“然而”。然而,到了毕业季的5月份时候,A用人单位突然告诉学校和签过三方的学生,“因煤炭行情风云突变,煤价大幅跌落,集团为节省开支,决定取消招收XX年应届毕业生,已签订的三方协议书立即视为作废。”
学生愤怒的心情可想而知了。还有十几天的时间就要毕业了,重新再找一份工作显然不太可能,而如果应届毕业时候没有找到落脚的单位,自己便丧失了应届生的宝贵身份,如果走社招路线,又没有工作经验,完全掉进了一个没有退路的大坑。
更让人怒不可遏的是,用人单位A没有把学生的三方邮寄回来,也没有出具取消招收名额的相关书面公函,只给他们说了一句,“需要开具三方协议作废的证明,请自行到公司来进行办理,恕不邮寄。”
呵呵哒~
第2个回答  2021-12-21
提供如下文件,仅供参考,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均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定,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处统一翻印,各学院集体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或者由毕业生持本人学生证到招生就业工作处领取。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复印、复制、翻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破损等情况而不能使用,可持原件到招生就业工作处申请更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得挪用、转借、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四、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五、毕业生如果不慎将协议书遗失,学校原则上不再补发,到毕业派遣时,毕业生回生源地参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补发时,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招生就业工作处调查并研究之后酌情处理。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时,招生就业工作处方予受理:
1、经核查,协议书确实属于遗失者;
2、补发协议书的时间定在2002年4月20日之后;
3、招生就业工作处收到毕业生的申请书两个星期以上;
4、毕业生须交纳相当于违约金数额的费用。
六、凡是通过地方或部委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签约时可使用他们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但是毕业生回校后,必须与学校补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如果另有选择,则必须与原签约单位解除所签订的协议。
七、本管理办法由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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