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终审制不服怎办

如题所述

你好,我国诉讼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二审终审不服的,一般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国诉讼采取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指的是一起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终结审判的制度。经过两审的案件,不能再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是民事案件,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时,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可申请再审或者申请检察院抗诉。比起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可以直接找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是行政案件,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符合《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里面规定的几种情况时,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综上所述,不服二审判决的,可以尝试申请再审和申请抗诉。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均不予受理的,建议向人大提起信访。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四、《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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