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大型超市上班,因各种原因像店长提出了辞职,他答应我说20号发工资的时候会给我工资,可是一直没有消息,我打电话问他说领导不批,说是试用期没满一个月不给工资,可是当初明明答应了会发工资,也没有签合同,求大神教我怎么办啊,去劳动局投诉能成功吗?我不是在乎那几百块钱,关键是这种做法太气人了!
到政府电子信箱也留言
不信他不给
不用那么隐晦,我们是小老百姓,不是有钱的大名人,有什么可怕的!顾虑太多怎么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