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与元素的数学符号

如题所述

数学集合符号如下:

1、N:非负整数集合或自然数集合{0,1,2,3,…}。

2、N*或N+:正整数集合{1,2,3,…}。

3、Z:整数集合{…,-1,0,1,…}。

4、Q:有理数集合。

5、Q+:正有理数集合。

6、Q-:负有理数集合。

7、R:实数集合(包括有理数和无理数)。

8、R+:正实数集合。

9、R-:负实数集合。

10、C:复数集合。

11、∅ :空集(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

扩展资料:

集合的性质

1、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这个性质主要用于判断一个集合是否能形成集合。

2、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如写成{3,2,2},等同于{2,3}。互异性使集合中的元素是没有重复,两个相同的对象在同一个集合中时,只能算作这个集合的一个元素。

3、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4、纯粹性:所谓集合的纯粹性,如集合A={x|x<5},集合A 中所有的元素都要符合x<5,这就是集合纯粹性。

5、完备性:仍用上面的例子,所有符合x<2的数都在集合A中,这就是集合完备性。完备性与纯粹性是遥相呼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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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03
集合的概念
一定范围的,确定的,可以区别的事物,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待,就叫做集合,简称集,其中各事物叫做集合的元素或简称元.如(1)阿Q正传中出现的不同汉字(2)全体英文大写字母.任何集合是它自身的子集.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
元素与集合的关系有“属于”与“不属于”两种.
集合的分类:
并集:以属于A或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并(集),记作A∪B(或B∪A),读作“A并B”(或“B并A”),即A∪B={x|x∈A,或x∈B}
交集: 以属于A且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交(集),记作A∩B(或B∩A),读作“A交B”(或“B交A”),即A∩B={x|x∈A,且x∈B}
差:以属于A而不属于B的元素为元素的集合称为A与B的差(集)
注:空集包含于任何集合,但不能说“空集属于任何集合”.
某些指定的对象集在一起就成为一个集合,含有有限个元素叫有限集,含有无限个元素叫无限集,空集是不含任何元素的集,记做Φ.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是任何非空集的真子集,任何集合是它本身的子集,子集,真子集都具有传递性.
『说明一下:如果集合 A 的所有元素同时都是集合 B 的元素,则 A 称作是 B 的子集,写作 A �� B.若 A 是 B 的子集,且 A 不等於 B,则 A 称作是 B 的真子集,写作 A �� B.
所有男人的集合是所有人的集合的真子集.』
集合的性质:
确定性:每一个对象都能确定是不是某一集合的元素,没有确定性就不能成为集合,例如“个子高的同学”“很小的数”都不能构成集合.
互异性:集合中任意两个元素都是不同的对象.不能写成{1,1,2},应写成{1,2}.
无序性:{a,b,c}{c,b,a}是同一个集合.
集合有以下性质:若A包含于B,则A∩B=A,A∪B=B
集合的表示方法:常用的有列举法和描述法.
1.列举法:常用于表示有限集合,把集合中的所有元素一一列举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列举法.{1,2,3,……}
2.描述法:常用于表示无限集合,把集合中元素的公共属性用文字,符号或式子等描述出来,写在大括号内,这种表示集合的方法叫做描述法.{x|P}(x为该集合的元素的一般形式,P为这个集合的元素的共同属性)如:小于π的正实数组成的集合表示为:{x|03.图式法:为了形象表示集合,我们常常画一条封闭的曲线(或者说圆圈),用它的内部表示一个集合.
常用数集的符号:
(1)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通常简称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2)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也称正整数集,记作N+(或N*)
(3)全体整数的集合通常称作整数集,记作Z
(4)全体有理数的集合通常简称有理数集,记作Q
(5)全体实数的集合通常简称实数集,记作R
集合的运算:
1.交换律
A∩B=B∩A
A∪B=B∪A
2.结合律
(A∩B)∩C=A∩(B∩C)
(A∪B)∪C=A∪(B∪C)
3.分配律
A∩(B∪C)=(A∩B)∪(A∩C)
A∪(B∩C)=(A∪B)∩(A∪C)
2德.摩根律
Cs(A∩B)=CsA∪CsB
Cs(A∪B)=CsA∩CsB
3“容斥原理”
在研究集合时,会遇到有关集合中的元素个数问题,我们把有限集合A的元素个数记为card(A).例如A={a,b,c},则card(A)=3
card(A∪B)=card(A)+card(B)-card(A∩B)
card(A∪B∪C)=card(A)+card(B)+card(C)-card(A∩B)-card(B∩C)-card(C∩A)+card(A∩B∩C)
1985年德国数学家,集合论创始人康托尔谈到集合一词,列举法和描述法是表示集合的常用方式.
吸收律
A∪(A∩B)=A
A∩(A∪B)=A
求补律
A∪CsA=S
A∩CsA=Φ
[重点]
理解集合的概念,集合的性质,元素与集合的表示方法及其关系.
集合的子、交、并、补的意义及其运用.掌握有关术语和符号,准确使用集合语言表述、研究、处理相关数学问题.
[难点]
有关集合的各个概念的涵义以及这些概念相互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准确理解、运用较多的新概念、新符号表示处理数学问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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