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19
第一我觉得加班,你保存好证据,多拿点加班费,没什么不好。如果说你不差这点加班费,因为加班费比你的工资要高,所以你也就不用在乎这份工作了,直接走人。所以我给你的最靠谱的答案是收集和保存好证据。单位既然这么较真加班的事,你当然到最后跟他较真加班费的事(时效一年,应该在一年内主张自己的加班费,而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那我给你的第二个建议是,加班可以,要符合国家的加班时间要求,即每天不能超过多少小时,每周不能超过多少小时。具体你看劳动法大约是37条至42条之间,我记不清了。
第2个回答 2019-03-19
什么事情都不能如此绝对。公司安排加班,说明公司接受了强性任务,必须需要职工加班去做,不然就完不成任务。如果在这个时候提出不加班,不要这个加班费,按道理讲,就是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有权力强制加班。所谓的强制,就是硬性指标,身为公司员工就要为公司负责!当然,这可以是个别情况下,不是天天都有,因为是特殊情况应该特殊对待。
第3个回答 2019-03-26
我上个公司就是这样喜欢剥削别人的周末时间用来加班,刚面试的时候没说过要加班的事,等真正入了岗没完没了的在那给加班,我一刚毕业的学生有点受不了这种高强度工作,直接去和领导面谈了,强制加班的话要么给出相应的加班费要么走劳动仲裁,最后老板妥协,我也从那个公司离开了,像这种爱压迫人的公司没有继续待下去的必要了。
第4个回答 2019-03-19
在当前的务工环境下无法解决,去这告,又去那告,很费时费力费财还生气,少挣钱!能干就忍着,不能干就走,顺便取证狠狠告它一顿拉倒!当前很无奈,法律和相关职能部门基本不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