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后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如题所述

移民美国后必须明白的9大税务常识!
懂美国才不会出现税务烦恼,就像懂爱才能在一起一样,爱不是一味的付出,需要彼此的包容和谅解,而关于移民美国纳税,只有了解美国纳税规则,才能不误入美国移民纳税误区。
1,相信你能有这个常识—最富的那些人,大都在美国。
无论是世界财富排行榜项冠亚军比尔盖茨、巴菲特,还是瞬间即可产生巨额收入的麦当娜,麦克儿杰克逊,他们不想躲避高额纳税吗?如果他们不堪重负,想要换个国藉不容易吗?是美国不允许他们换?还是哪个国家对他们不欢迎?当然都不是。道理只有一个—他们觉得没必要,或者干脆说他们就没有高额纳税!如果你细读过巴菲特近一年的言论你就会了解—他承认他自己一年下来实际交纳的税金还不如他公司里的一些雇员多。这是为什么?
2,你知道中美两国签署过税务互免协议吗?
使中美两国每一个纳税人都不必在两国双重纳税,而只是补交两国税率差额即可。换句话说,当一个持美国绿卡的中国公民(按美国税法应全球收入纳税)或一个在中国有收入的美国公民在中国的收入交过所得税后,不用回美国再交一次所得税,而只是补交差额。但事实是大部分税种中国的税率比美国都高,因此没有差额需要补交。
3,你知道美国个人所得也是可以用花费抵扣的吗?
你知道美国是全球纳税但同时也是全球抵税的吗?具体点说就是你在世界各地产生的诸多花费(旅游,住店,投资,捐款)都是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的。全部抵税后,你的净收入还有多少可供纳税?
4,你知道事实上美国在各欧美各大国中纳税的税率是中等偏低的吗?
(虽比香港这样算不上是个国家的地方税率要高)但不要说与那些高福利国家如北欧、加拿大相比,就是与法国,德国相比,美国的税率也要低出很多。尤为重要的是,美国与中国相比平均税率更低。

5,你知道你把钱存入自己和家人的人寿保险(放心保)(不管多大金额)时就可完全不用纳税吗?并且最终这些钱全部回到自己和家人的个人使用之中!
6,你知道把你的金钱财富交给托管公司并与人寿险做好组合你就可以完成跨代遗传且完全不受遗产税的困扰吗?你知道根本就没有哪个美国有钱人不做这种托管和规划吗?

7,你知道在美国无论是绿卡还是公民你可以随时成立你个人的免税基金会吗?
换句话说你可以把一年甚至连年的收入全部“捐入”这个基金会来实现你交纳零所得税的目的,但这些钱(只要经过得当的规划和设计)依然可以按你的意愿为你所用吗?盖茨基金会不就是保证比尔盖茨的收入不被美国税务局收走而是用于他的意愿吗?

8,你知道还有最最重要的这一点吗?
所有你在拿到绿卡之前取得的收入和财富(不管是多少套房产,多少座矿山,还是多少亿现金)只要它们没有再生出净利润,就和你交税没有关系!想想这个就知道,你实际比所有美国人,包括比尔盖茨和巴菲特有更多地拥有财富而更少地纳税的优势!
9,最后,你知道美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且这种法制中最重要的一个法理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吗?
也就是说,不管有人还是美国税务局本身指控你偷税漏税,法律要求不是你而是他要负责拿出证据来,否则法庭就无法给你定罪!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1-03
合法移民,找个工作,努力工作,认真报税
到了年初的报税季节,找个会计师老老实实报税
你就不会出问题了,你自己要注意的就是这些
至于税务问题,你自己根本就连大门都摸不着
只有找会计师帮你报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1-03
美国是怎么收税的?
第3个回答  2021-03-31
在移民前,您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思考您为何要移民。在理出清楚明确的移民动机之后,才有财产规划的问题,后续也才会考虑到实质课税的问题。
考虑到上述因素,便要与专业会计师商讨,拟出目前的财产配置表、未来十年的资金预算表、投资移民前处分财产的可能时刻表,以便做出完善的移民财产规划。

兹将移民前租税规划方式列举如下:
方式一: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另一方暂不申请EB-5
以EB-5 申请投资移民者,应在投资前做好规划。当夫妻计划申请移民时,以收入低、财产少的配偶当绿卡主申请人,如只有太太一人申请绿卡,如此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课税问题,同时太太名下的财产也要在移民前做好规划,因按照美国税法的要求,绿卡持有者必须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必须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保险账户以及自己控制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因此,收入低的申请人可以降低美国所得税,而财产少就可减少遗产赠与税或是弃籍税,同时可以简化报税内容。

方式二: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出售美国境外的房产或股票,即使属于长期资本利得,其利得在美国仍可能需缴纳 20% 的联邦资本利得税与各州州税,如超过一定收入需再加上 3.8% 的净投资收益税(NIIT),若在移民之前就做税务安排,可以提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后待移民后再买回,或在移民前赠与给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但自己使用的房子可考虑不出售,因为如果移民后满足自用住宅的条件再卖掉,可享有25万美元(个人)或
50 万美元(夫妻)的自用住宅免税额。当然,如果是在海外的自有住宅也要同时考虑当地的处分成本。

方式三:移民前先办理赠与
移民者如财产超过 1,140 万美元以上,因未来成为美国税务居民以后,其 2019 年终身赠与税及遗产税免税金额仅有 1,140 万美元,一旦持有财产超过此金额未来再进行赠与时,或不幸发生遗产继承问题,美国联邦遗产与赠与税率将高达 40%。
故若未以移民报到方式正式入境美国,原则上均可适用为美国非税务居民,无论赠与金额或赠与对象为何均可免课征美国赠与税。

方式四:准备移民时资产项目之净值报告,供弃籍税申报时使用
在向移民局递交财产申报文件时,一定要副本留底,以便将来供报税会计师参考,知道哪些财产已经向移民局申报,另外为避免未来弃籍时计算资本利得之困扰,最好将移民报到时申请人与附带申请人名下之全部财产,请公正第三方鉴价机构出具资产项目之净值报告,如此未来若弃籍时才可确认移民时之成本,以明确核计弃籍税。此份鉴价报告只适用于弃籍时,若实际出售房产时,房产之成本仍为原始时取得成本。

方式五:避免绿卡取得前成为税务居民
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前,若常常以商务签证(B1、B2)赴美国考察。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按照美国税法,将成美国税务居民,要和普通美国公民一样纳税,故千万要小心。

方式六:移民后,在美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信托保险做税务规划
到达美国后可成立Living Trust或ILIT,有效运用以避免日后遗产争议,并有可能减少或递延美国税负,在遗产分配上也可缩短处理时程。此外,若夫妻两人皆为美国公民,则互相赠与可免税。

方式七: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居民如果在海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
105,900美元(2019
年)的境外劳务免税额,即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且仅适用于劳务收入。但就绿卡持有者来说反而是矛盾的,因为绿卡持有人需要彰显出长期在美国的居住意愿,否则绿卡可能会被没收。若绿卡持有者半年内不能回美,但能提出合理理由,则可申请「回美证(白皮书)」,其有效期限为二年。故若申请了回美证,配合使用绿卡和回美证,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一到二年,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享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

方式八:善用非美籍境外赠与及美籍赠与免税额
境外非美籍人士赠与美籍人士之境外财产,若超过每年
10万美元时,美籍人士取得后只要申报3520表,则完全不用课税。另美国税务居民一个人一生赠与他人1,140
万美元(2019年)是免税的,每年对每个受赠人可以赠与15,000美元(2019年)也是免税,可是若一年内的赠与超过此数额,需向税务局申报。

方式九:移民报到后,由非美国税务居民于美国成立信托,受益人为美国税务居民
美国信托制度已经有百年以上历史,新移民者移居美国以后,下一代或下下一代可能就此定居于美国,若上一代将其财产留存于境外,对未来的下一代可能无法管理也无法使用。因此若上一代未具美国身分且以后也无计划取得美国身分者,则可运用成立美国信托的方式将境外之资产传承给定居美国的下一代。原则上非美国税务居民者可于美国德拉瓦州、内华达州等信托制度较完整的州成立美国信托;其可分为可撤销信托与不可撤销信托,基于节税与海外财产揭露的考虑,一般规划如下:
1.

可撤销信托:主要运用于持有美国以外地区之财产,在信托设立人生前,因成立人为非美国税务居民,故此可撤销信托属于「美国境外信托」。而此信托若仅持有境外资产与其所产生之境外所得,均无美国海外资产揭露与美国所得税申报问题;但是一旦设立人过世,则此信托将自动转为不可撤销信托。另外此信托资产并无美国赠与税与遗产税,且信托资产价值将自动由设立时之价值增加至设立人过世时之价值,未来若受益人取得受益资产并加以出售,不仅可适用长期资本利得较低税率,尚可能会缩减课税所得。
2.

不可撤销信托:主要运用于直接持有美国本地之资产。委托人于信托成立后,由美国境外将信托资产直接汇至美国受托账户,因赠与人为非美国税务居民,赠与资产来自境外故无美国赠与税问题;未来此资产将一直由美国信托持有直至分配给受益人为止,如此对受益人资产的保护将有绝对之效果,受益人其债权人或配偶,将无法轻易达成从信托资产中取得本金之请求,以达到财产传承保护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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