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经和单位签了劳动合同,老板强制周六加班,请问该怎么告到劳动局?

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五天工作制40小时,但是由于业绩不好,老板这周开始要求加班,并且不给加班费,还威胁爱来不来,如果不去加班,定会想办法整我们,就是要逼我们走。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这个你只要有工作记录或者考勤记录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这样可以拿到补偿金;
希望回答对您有帮助!追问

那公司的打卡机记录是可以消除的,那还有什么可以证明我上过班的?还有我们公司最近换了个名字,所以新签了份合同,从十一月开始,无试用期,请问这个有影响吗?

追答

公司可以消除,但是公司有义务提供记录,如果不提供法律会支持你的主张,新合同签订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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